8月27日晚间,金陵药业(00091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浙江金陵浙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陵浙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终止经营并启动清算注销程序。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公告披露,本次拟清算注销的浙磐公司为金陵药业核心控股的药材开发类企业,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达88.75%,同时通过持股99%的子公司河南金陵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08%股权,磐安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剩余4.17%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磐安县,经营范围覆盖地产中草药购销、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多个领域。
公告同时披露了浙磐公司近年及最新的核心经营财务数据:
| 统计节点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对应时段营业收入(万元) | 对应时段净利润(万元) | 审计状态 |
|---|---|---|---|---|---|
| 2025年12月31日 | 1467.85 | 1322.37 | 862.73(2025全年) | 41.53(2025全年) | 已审计 |
| 2026年6月30日 | 1646.13 | 1644.08 | 34.54(2026年1-6月) | 321.70(2026年1-6月) | 未经审计 |
对于本次清算注销的原因,金陵药业解释称,浙磐公司所属厂区已被当地政府纳入旧城镇改造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其土地及厂房等核心经营资产已由政府实施收储,该主体已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公司经审慎研究作出清算注销的决策。
谈及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金陵药业表示,清算注销浙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本次清算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债务重组相关安排,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浙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浙磐公司也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清算注销完成后,浙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形成实质性冲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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