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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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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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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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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国防科工局批准,2026年6月17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报告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反映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和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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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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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都证券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同月公司、国都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项目及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项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以实施“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同时,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山西壶化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电子雷管脚线、芯片模组、包装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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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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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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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