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何志敏:
积极适应人工智能给民生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的新变化
当前,人工智能深刻重塑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智能驾驶、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正加速渗透制造、交通、服务、政务等领域,技术进步的“快变量”与制度框架的“慢变量”之间形成“剪刀差”,对民生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深刻影响,亟须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制度的适应性,筑牢人工智能时代的民生底线。
为此,建议:
一、着力缓解人工智能发展对就业市场的冲击。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从“技术中心主义”转向“就业友好型”。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健全人工智能企业渗透率、岗位增减、薪资波动等量化指标数据库,持续分析研判各地就业状况,对可能产生的结构性失业风险进行早期干预,并动态调整公益性岗位、失业补贴等兜底政策,分阶段缓释岗位替代冲击。探索建立企业重大替代型智能化改造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引导企业提前制定人员分流、转岗培训配套方案,同时引导企业优先依托内部资源优化人员配置。放缓网约车、外卖、客运等高就业容纳行业岗位替代速度,为社会争取适应时间。
二、搭建差异化数字技能提升体系。创新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新范式,动态优化高校人工智能学科与课程体系。加强跨学科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定向培育市场紧缺高端复合型人才。积极开发人工智能新职业序列,有序建立分层式数字技能终身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完善灵活就业权益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平台企业用工监管框架,推动计价规则、派单逻辑、扣罚标准和解约机制公开透明。探索适应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参保机制,以降低参保门槛、提升制度可及性为重点,推动灵活就业人员便捷参保,打通跨平台、跨地区社保顺畅转续通道,构建具有韧性的社会保障网。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冲击的初级岗位从业者、青年群体、失业中年人及灵活就业人群,搭建零工平台,做好政策性帮扶和社保兜底。
四、健全利益共享分配调节机制。优化初次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提升与薪酬联动机制,将人工智能降本增效的增量收益向一线劳动者倾斜,畅通普通劳动者分享技术红利的渠道。强化再分配扶持力度,统筹各类就业扶持资金,对受人工智能冲击失业、转岗人员加大培训补贴、安置补助力度。合理调整征税对象和税目,研究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收调节机制,适度加大对平台算力、数据资本超额收益的税收调节力度,同时进一步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税负,鼓励实现更多就业。
文字编辑:吕婉莹
新媒体编辑: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