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陶朱彬因存在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规行为,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规范水上无线电使用秩序、防范通信安全风险的常规执法公示环节。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水上无线电使用主体严格对照执照许可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引发水上船舶通信干扰、航行信息传递偏差等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陶朱彬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7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37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泰州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陶朱彬,涉及的违法案由为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76-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378,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日,实施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本次执法公示严格落实了海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也为水上无线电使用相关主体划出了清晰的合规红线。
事件点评
本次泰州海事局针对个人违规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处罚,是严格依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规作出的合规处置,警示相关从业者需严格遵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的许可事项开展操作。该处罚虽仅涉及个人小额罚款,也为相关航运关联主体敲响合规警钟,督促从业者规范无线电使用行为,规避海事通信类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