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宁波市教育局
浙江省宁波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国家市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立足产业布局精准引才、深化校企协同精细育才、聚焦场景赋能全力用才,推动人才培养全面对接区域“大优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与科教支撑,构建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学校创新”的全域产才融合新模式。
“专业+产业”柔性引才,释放倍增效应。政府层面,紧扣宁波经济业态开展专业建设,指导高校建立专业与产业对接机制,明确专业支撑的企业名单,实行重点专业“优上劣汰”的滚动支持。截至2026年7月,全市高职院校对接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共182个,占比超85%,在校生占比超82%。医药人工智能应用、低空技术与工程等20个微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微专业,精准适配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高校层面,围绕专业建设方向和企业重大技术需求,以“企业出题—高校配题—人才选题”为路径,校企联合发布博士后招聘协议,共同提出培养研究方向,招录后由企业导师、学校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三方联合进行培养。与博士后签订预引进协议,预留事业编制名额,博士后出站后可选择直接进入高校工作,为其职业发展提供稳定保障。企业层面,负责落实在站博士后的身份关系与社保关系,支持博士后全职在岗开展研究工作,依托博士后力量推进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为博士后提供对应薪酬福利,协同合作高校开放教研资源,支持博士后以企业、高校或校企联合名义申报各类科研项目。人才层面,出站博士后可自由选择留在企业、由高校聘为“产业教授”,也可选择直接入职高校事业编、由企业聘为“科技副总”。目前,全市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量达284人,五年内增长56%。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立“双招联培”博士后人才流动共享新模式,与19家龙头企业建立博士后联合培养基地,选派“科技副总”36人次,“产业教授”11人次,有效实现企业、高校、博士后三方互利共赢。
“平台+订单”协同育才,弥合供需落差。平台搭建层面,搭建校企交流平台,指导高职院校结合区域发展和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围绕专业特色重点打造“1+M+N”合作企业体系,由“1家链主企业”引领方向,“M家优质企业”作为中坚支撑,“N家中小微企业”拓展网络覆盖。通过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企业生态,将学校从单一的“人才供给方”提升为区域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伙人”,基本形成以现代学徒制为主、现场工程师培养与订单班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校企协同育人新格局。课程改革层面,由“产业校长(教授)+技术骨干+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的导师团队牵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AI智能体、智能测报系统等企业核心技术资源引入日常教学,推动企业真实项目进课堂,实现教学内容与产业技术标准“零时差”对接。实践教学层面,积极推进订单班方案制定、课程设计与教学资源开发,学生实地参与智能装备生产线、农业AI算法平台及智能植物工厂实习,建立从底层硬件到上层数据的产业全景认知。“十四五”期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占比从7.7%提高到8.3%,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从30.6%提高到35.3%。
“项目+场景”精准用才,贯通转化链条。载体嵌入层面,统筹一批高能级市级平台,系统搭建产教融合实体载体,落实高校产业工程师和卓越工程师项目,推动人才与科研资源深度嵌入产业链、创新链。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个、省级3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家、省级25家,形成覆盖重点产业的产才融合支撑体系;各类人才聚焦技术瓶颈开展攻关,累计牵头承担国家项目47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651项、填补国内空白249项。成果应用层面,出台《关于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方案》,支持高校开展“先赋权后转化”或“先转化后奖励”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探索“产权共有+约定收益”模式,通过书面协议明确高校与完成人的权利义务。对赋权成果建立市场化定价和退出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政策落地以来,一批益生菌领域发明专利成功实现产业化落地,单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金额达1100万元,创下全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单笔金额新高。在创业一线人才企业中,31家成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2家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家实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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