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方乾贤因涉及船员履职相关违法行为被珠海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方乾贤作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该行为违反了海事航行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海事部门依据对应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本次处罚将被纳入涉事船员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员履职相关资质核验、从业活动开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方乾贤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4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5*******249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珠海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方乾贤,其违法事由为作为船长未落实法定责任,未确保所属船舶及随船船员配备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与航行相关资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3202034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2900元,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5*******2496,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珠海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船员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广大船长及船员群体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事件点评
本次珠海海事局针对船员方乾贤的处罚,属于海事领域常规合规监管动作,仅涉及个人轻微航行文书违规,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2900元的小额罚款不会对相关航运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品牌声誉及经营业绩造成任何实质影响,也未触及行业重大合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