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周亮)9月7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广州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原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进行整合,组建广州产业发展基金(简称产发基金)。
产发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母子基金集群
产发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通过子基金、行业母基金、专项子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建立母子基金集群,重点围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补链强链延链,企业增资扩产,为支持广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在基金定位上,产发基金由受托制资金、公司制资金及其他依法出资的资金组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
在管理主体方面,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实施部门监督,组织遴选产发基金受托制资金管理机构(下称产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指导产发基金的运行,制定产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监督指导产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退出子基金等。托管银行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确定,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动态监管等工作,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子基金投资期不超过5年、退出期不超过3年
《管理办法》提出细化子基金组建和运作管理要求。
子基金组建方式包括子基金原则上新设,符合条件的已设基金可通过平价增资入伙,明确平价增资的条件和要求。
出资比例方面,产发基金对子基金认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市、区两级财政出资合计不超过40%。
出资程序方面,产发基金按竞争性原则对子基金进行出资。子基金完成注册手续且其他出资人完成对应比例出资后,产发基金方予出资。产发基金原则上在子基金合伙协议签署后的三年内出资,超过三年的,产发基金不再出资。投资范围则为主要支持成长期企业(必要时可接续投资至成熟期),明确禁止从事业务。
存续期限方面,子基金投资期不超过5年、退出期不超过3年,必要时均可延长3年。这也体现“耐心资本”的特点,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
绩效考核方面,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产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绩效考核按照基准比例乘以绩效系数确定年度管理费比例,并向产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产发基金可将其参股子基金所得的超额收益向子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出资人予以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
此外,产发基金还将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产发基金绩效考核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综合实现情况,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原则上不穿透考核子基金的单个投资项目。基金还将建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的风险容错机制,依法合规充分履行决策程序、勤勉尽责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投资项目出现损失的,免于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