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济宁润河航运有限公司因旗下相关船舶的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且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荆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海事部门的公示严格遵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处置结果,保障了航运领域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
此次处罚涉事主体需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1500元罚款,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其航运领域信用档案,对后续其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济宁润河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8K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6202002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荆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济宁润河航运有限公司,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6202002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7*******018K,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荆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各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航行设备运维主体责任,定期核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关键导航助航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属地海事管理部门报备,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济宁润河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张新泉,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阜桥街道太白路万达广场21号楼15层1508。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德军 | 100% | 100 | 2020-12-31 | 2006-12-12 |
点评分析
本次济宁润河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海事部门处以1500元罚款,虽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船舶运维合规管理存在疏漏。该类海事处罚会被纳入企业信用记录,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将影响公司航运资质核验与市场合作信任度,警示航运企业需强化船舶动态系统的日常巡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