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宏的新麻烦,说到底不是技术的麻烦,是百度几十年如一日的路径依赖——在用户利益与商业利益之间,永远选择后者。
作者|Cindy
编辑|杨 铭
“现在你用百度搜索,绝大部分结果已经是AI自动生成的。”去年百度世界大会,李彦宏说,AI将重新定义搜索。
彼时的他大概没想到,被重新定义的,还有普通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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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立,快播十年前的辩词
9月9日,据“长安街知事”报道,北京律师黄贵耕,因为百度AI摘要一句“涉及伪造公司印章案、威胁法官案”,委托人差点当场解除代理合同。按照黄贵耕的说法,“真假混杂、细节翔实,张冠李戴到让看到的人不得不相信。”
2025年,黄贵耕起诉百度索赔百万元。直至起诉立案后,错误内容仍在持续生成。
这并非个案,从多家媒体报道看,百度AI摘要正在批量制造受害者。南京律师李小亮,百度AI直接给他配了张身着律师袍的照片,说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江西一家酒厂的老板,在百度搜索自家品牌名,自动关联出“为什么被禁”,点进去AI长篇大论后,列出的几条“被禁理由”——全是凭空捏造。
根据“新京报”报道,2025年底,37岁的冀承祥在百度检索姓名时,发现自己同样遭受了AI的“诋毁”。百度AI将“组织卖淫罪”放在他的早年真实求学经历之后,称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这一信息同样“嫁接”自另一同名同姓人士。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顾金焰也向媒体透露过相似案例,当事人的遭遇与黄贵耕十分相似。在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当事人姓名与近况时,AI生成其“被判刑10年3个月”内容,配以标题“十年牢狱路,前路待光明”,并在生成信息前醒目标注“综合全网54篇真实经验”。
更让外界惊讶的,是面对诉讼,百度的回应方式。
2026年2月,黄贵耕案一审开庭,百度当庭答辩称,“百度提供中立技术服务,不存在主观过错”。
这套话术,不新鲜。
2016年9月,快播CEO王欣站在被告席上,说的几乎是同一套词——“技术中立”“我只是技术服务方”“内容不是我的责任”。
技术或许中立,但技术的掌控者从不中立。
二者案件性质的确不同,但也有相似逻辑,当技术深度嵌入信息获取与公共事务流程中,就不再是纯技术工具,“技术中立”不能成为规避公共责任的挡箭牌。只不过,快播放任的是盗版色情内容,百度AI主动生成的,是足以毁人清誉、砸人饭碗的虚假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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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不是挡箭牌
答辩中,百度称“AI幻觉是产品发展中无法避免的阶段性问题”。而早在2024年11月的世界大会上,李彦宏就表示,大模型已经基本消除了幻觉。
但事实证明,百度AI搜索幻觉确有其事,不仅会“嫁接”,甚至会凭空编造受罚、定罪、判刑这类负面风险情节。
据澎湃新闻报道,黄贵耕被AI关联的罪名包括“威胁法官”“介绍贿赂”“伪造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一个律师来说,任何一个词都足以断送职业生涯。其中“威胁法官”,脱胎于人民法院报报道的一起成都案件,原文中被匿名处理的“律师黄某”被AI实名替换成“黄贵耕”;“伪造印章”,同样来自另一起报道中的匿名“黄某”,再度被张冠李戴。
同样事情发生在李小亮身上。百度AI摘要生成“李小亮律师因犯爆炸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名字是李小亮,照片也是李小亮,指向明确到不能再明确。但最大问题是,李小亮根本没有被判刑。
顾金焰律师代理的案件,经过核查,依然是一次手法粗糙的“张冠李戴”,刑期十年的信息,源于某篇新闻报道中的同姓人士。
AI的确有幻觉,但如此精准冒名、主动嫁接,恐怕非“幻觉”可以解释。
根据“长安街知事”报道,百度在自己对系统的说明中提到,在增强搜索以后,大模型会对候选信息的相关性、实时性、权威性、安全性、重复性及低质内容等进行多维度筛选。
显然,这道关卡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涉及法官、律师、刑事案件,关键词敏感度有多高,百度不会不知道。如果审核机制真正运转到位,这些内容根本不可能放出来。
问题出在哪?这需要百度进行回答。
今天的百度,在AI搜索链条上扮演的角色,比快播当年只深不浅。它推送内容、重组信息、生成答案,靠AI搜索获取流量、变现广告,却对生成结果的质量与法律风险两手一摊——那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AI的受害者。
值得一提的是,百度还搬出了“避风港”原则——我是平台,你通知我,我删了便是。
已有法院明确不认可这个原则。2025年9月,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百度构成名誉侵权,判决书称,百度“AI智能回答”将文字与图片加工合成,生成“因犯爆炸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等贬损性表述,且“明确指向原告李小亮”,百度公司“主观上存有过错”。百度上诉,2026年3月南京中院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而在最高法近日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中,虽然允许AI服务商援引“避风港”原则,但底线清晰,接到通知后平台必须采取必要措施。
可现实呢?黄贵耕起诉后,错误内容仍在持续生成;李小亮反复投诉、起诉、胜诉,判决生效后百度仍未主动履行,他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通知了,不删;判了,不履。
搜索引擎不是贴吧,不是微博。用户搜“XXX律师”,是基于对搜索引擎事实查询功能的信赖。当AI以权威口吻输出“被判三年”时,用户不会想“算法出错了”,只会想“这个人有问题”。
对此,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付新华认为,?“用户长期以来习惯于将搜索引擎作为信息检索和事实查找工具”,错误内容以事实性信息呈现时,误导性更强。平台收割了这份信赖,就得为这份信赖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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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的变与不变
回溯百度历史,虽然站上了AI风口,但很多逻辑从未变过。
2016年,魏则西事件。百度把搜索结果的排序权卖给竞价广告,用户搜到的医院不是最优的,而是出价最高的。同年,血友病吧被卖,社群信任被直接变现。每一次,百度都在用用户信任换钱;每一次出事,百度的回答都是“我只是平台”“我只是技术服务方”。
这次没有任何不同。AI搜索被百度列为下一个增长引擎,资源砸进去了,用户习惯培养起来了。但事前内容安全评估在哪?事中的审核拦截机制在哪?事后高效纠错通道在哪?
江西那位酒厂老板,因为怕百度再次抓取品牌名生成新谣言,连自家厂名都不敢让媒体写出来。一个企业主,被自己天天用的搜索引擎,吓成了惊弓之鸟。
黄贵耕在近期一场AI侵权研讨会上说,“起诉百度并非要向AI宣战。”他认可技术的进步价值,但坚持产品提供者必须承担监管责任。
这的确是一个基本逻辑,技术可以有“幻觉”,但法律没有,责任没有。
百度如果还珍惜用户账户里那最后一点信任,就别再把“技术中立”挂在嘴边当护身符。该补的审核短板要补,该建的纠错机制要建,该认的错要认。否则,今天的被告席上坐的是百度,明天被AI“判了刑”的,可能就是你我当中的任何一个普通人。
李彦宏的新麻烦,说到底,不是技术的麻烦,是百度几十年如一日的路径依赖——在用户利益与商业利益之间,永远选择后者。快播的结局已经证明,拿“技术中立”当护身符的,最后都倒在了自己的傲慢里。所有人都不希望,百度要沿着同一条路走下去。
它打算在哪一站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