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成功上门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以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原告系一名成年男子,但自幼患有癫痫并伴有智力障碍,被评定为二级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需长期服药。原告父母在照顾原告生活中产生争执,母子二人外出租房居住,其母亦因身体残疾且无工作能力,生活困顿,经济来源匮乏。原告的母亲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原告父亲)支付原告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本人行动不便且听力欠佳,前往法庭参与诉讼存在实际困难。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决定采取灵活的司法服务方式,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并耐心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
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彻底化解纠纷、便利当事人,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在被告家中,进行了一场充满温情与理解的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充分考虑原告作为特殊成年子女的实际生活困境和持续医疗需求,同时也充分体谅被告自身的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反复向听力不佳的被告解释法律规定和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自调解生效之日起,每月按时向原告支付必要抚养费,用于保障原告的基本生活、医疗及护理所需。
本案的妥善处理,是富平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生动体现。庄里法庭积极回应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司法的温度与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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