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一时疏忽忘记年报,影响了公司的信用,没想到现在信用修复操作简单又便捷,真是太方便了。”日前,经营一家科技公司的李先生说,他的公司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参加了项目,为企业进一步发展赢得了新的机会。
信用修复是经营主体的“重生密钥”,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信用修复可能关乎其生存发展和经营活力。
12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助力12.43万户经营主体以承诺方式修复信用,同比增长9.04%;解除了企业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了经营主体的活力。
今年以来,我市在企业信用监管领域推出创新举措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同步送达至行政处罚相对人,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失信行为类型、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失信行为、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对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起到关键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闫丽坤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和行政合规建议,并签署送达回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送达“三书”同时,还送达涵盖市场监管领域中38个业务领域的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对应的合规建设提示书,提供指导性模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按图索骥,参考模板建立符合自身需求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便于企业获得相关信用违规风险规避常识,及时修正经营中出现的偏差,有效降低经营主体法律风险和成本,持续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据介绍,目前我市已实现信用修复“统一入口、统一流程、异地修复”。各类经营主体可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信用修复一件事”,完成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实现信用修复“统一入口、统一流程、异地修复”。同时,实施“免申即享”信用修复模式。对因“列异”届满3年被“列严”企业,通过数据自检核验,自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主动补报年报后无需申请,即享受由市场监管部门系统设置的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政策。
据统计,“三书同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状态60934条,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43条,较2024年同比增长21%;提前停止行政惩罚信息公示25户,较上一年度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