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本报刊发“辽沈帮帮帮”报道,沈阳市浑南区沿海赛洛城小区东侧的停车场未备案,没有收费公示牌,虽然立着“内部停车”的牌子,但实际上对外进行包年收取停车费的经营行为。
随后,交管部门经调查后认定:该停车场为沈阳浩森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确有对外收取月租、季度租、年租行为,虽挂内部停车场标志,但并非为内部车场,该公司利用未合法取得所有权场地设立经营性公共停车场。
12月17日,交管部门对沈阳浩森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拆除内部停车场标识,整改期限为一个月,自行捋顺土地及停车场合法手续,待手续捋顺后再进行经营,如到期仍未整改,将进行取缔。
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沿海赛洛城小区东侧的停车场,进入和驶出停车场的两个道闸杆全都抬了起来,车辆可自由出入停车场。
但是立在停车场外面的“内部停车 外车莫入”的蓝色牌子还没有按照要求拆除。
在现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联系了停车场的经营者让其前来接受调查。
向本报反映该停车场问题的刘先生对有关部门的处理速度表示认可,“我们也期待整改后的效果。”
该停车场能不能按照《责令立即改正通知》的要求,在明年1月16日前捋顺土地及停车场合法手续,之后再进行合规合法经营?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报记者 金国建 吉向前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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