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刚,证券代码:300093)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监管要求及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章程》核心条款进行调整,包括缩减董事会人数、明确决策程序等,并同步修订及制定多项治理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要点
本次修订主要围绕股东会决策事项、董事会构成及董事权责等方面展开,具体调整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第八十一条(五)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 第八十一条(五)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删除“向他人提供”表述) |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 |
此次修订中,董事会人数从9名减至7名(仍含3名独立董事)是核心调整之一,旨在优化决策效率。同时,特别决议事项中关于“担保金额”的表述简化,删除“向他人提供”字样,使条款更简洁;董事及总经理辞职生效时间进一步明确,强化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
多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与制定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并新增多项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公告显示,上述制度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修订背景与后续安排
本次修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优化治理架构。公司表示,通过调整董事会规模、明确决策程序及完善高管薪酬与离职管理等制度,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据了解,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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