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376,简称“博迁新材”)1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弘元”)已完成750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此举将进一步降低其股权质押比例,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
控股股东质押压力显著缓解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广弘元持有博迁新材5155.3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750万股股份占其持股总量的14.55%,占公司总股本的2.87%。解除质押后,广弘元累计质押股份数量降至10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从解除前的33.95%(1750万股/5155.38万股)降至19.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69%降至3.82%。
| 股东名称 | 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7,5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4.55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7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持股数量(股) | 51,553,800 |
| 持股比例(%) | 19.7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0,000,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9.4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82 |
股权质押风险可控
据披露,广弘元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原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于12月18日完成解除质押登记。从整体质押情况看,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质押风险处于较低水平。公告显示,广弘元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8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6.88%),且未进行任何股份质押。二者合计持股6955.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累计质押股份1000万股,整体质押率仅3.82%。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 押前累计 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 押后累计 质押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 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 |||||||
| 广弘元 | 51,553,800 | 19.71% | 17,500,000 | 10,000,000 | 19.40% | 3.82% | 0 | 0 | 0 | 0 |
| 宁波申扬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8,000,000 | 6.8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69,553,800 | 26.59% | 17,500,000 | 10,000,000 | 19.40% | 3.82% | 0 | 0 | 0 | 0 |
公司持续关注股权质押动态
博迁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等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市场分析认为,控股股东质押比例的下降有助于减少股权质押带来的潜在风险,提升公司治理稳定性,对投资者信心构成积极支撑。
(注:本文数据均来自博迁新材公告原文,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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