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张萌
□ 周佳芸
在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总有一些身影以信仰铸炬、以担当为桨,为我们树起时代的标杆。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蒋莹莹就是这样一位践行者,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她以专业捍卫公正,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以温情消弭纷争,让司法充满温度;以执着守护生态,让绿水青山永驻。近日,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十余年审判生涯,面对复杂疑难案件,蒋莹莹从不怕“啃硬骨头”,越是棘手越要冲锋在前。
2017年,蒋莹莹承办了涉及52名被告人的洪泽湖非法采砂案。该案涉案人数多、地域广、证据认定复杂,被群众称为“沙霸”案。蒋莹莹提前20余天提审关键被告人,通过三次庭前会议固定争议焦点;庭审中精准把控节奏,高效审结案件。该案最终获评“淮安市十佳精品案件”,庭审入选全省优秀庭审。
在蒋莹莹心中,只有审慎地对待证据,不懈地追求真相,让法律真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才能在个案中获得正义。
在刑事审判的“铁面”之下,蒋莹莹还有着一颗柔软的心。2016年,一桩8年前的“隐性”强奸案深深触动了她,她梳理了2006年以来本院审理的涉少性侵案件,结果令人揪心。受害者的父母不在身边,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而受害后,她们或不敢说,或不愿说,只能独自承受阴影。
“不仅要做‘公正裁决’的法官,更要做孩子们的‘倾听者’。”蒋莹莹萌生了在学校设立秘密信箱的想法。2016年5月25日,首个“我的小秘密”信箱出现在盱眙河桥中心小学内。此后,她定期收信、认真回复,尽力满足孩子们的愿望。她还推动法院与学校联合开展法治课堂,邀请留守儿童家长一起学习;联动县妇联成立专项小组,调研留守女童保护问题;以此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获评全国法院第四届微电影评选优秀微电影奖。
在她的带动下,盱眙县人民法院“法官妈妈”队伍持续壮大,已连续十年走进河桥小学开展结对帮扶,将这份温暖接力传递下去。
2019年,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落户盱眙法院,蒋莹莹肩上便多了一份“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她带领团队在环资案件审理中探索实践,既当生态司法的“审判者”,更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让蒋莹莹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中,被告人倾倒20余吨废铝灰,当地政府动用400余吨土壤处置,“超额处置费用是否由被告人承担”成为争议焦点。蒋莹莹没有简单下判,而是检索类案、咨询专家,最终明确“应急处置需符合合理、适度、必要原则”,依法剔除了超出必要范围的费用。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年度典型案例,裁判文书获全国一等奖,成为环资审判的“盱眙范本”。
在打击破坏生态犯罪的同时,蒋莹莹更注重“以案普法”与“生态修复”。法庭成立以来,她开展生态普法宣讲200余场,组织巡回审判近百次;推动设立“东方白鹳司法共护驿站”,发布全省首份《东方白鹳司法保护令》,为珍稀鸟类撑起“司法保护伞”;判处321名环资案件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累计补种树苗5570株、增殖放流鱼苗172万余尾,让受损的山水重现生机。
“十多年的基层审判工作没有轰轰烈烈,但是我热爱的事业,前路常新,我愿一往无前,向新而行。”13年坚守,蒋莹莹用行动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执着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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