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银战略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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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款1560万元。
此外,相关责任人高红等6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穆矢被禁止1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杨再斌被禁止1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鲁志勇被禁止1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代行被禁止9年从事银行业工作,裴英浩被禁止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李沛被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张玉东被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浦发银行此次被处罚的核心违规行为聚焦于理财及代销业务的合规性失效。
理财业务管理不审慎通常涉及以下三个违规点:
一是非标投资违规。可能涉及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时,未严格履行尽职调查,或存在变相为房地产、“两高一剩”行业提供融资的情况。
二是违规滚动发行。可能存在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期限错配严重、或者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净值化管理”。
三是风险揭示不足。在产品销售端,未能充分向投资者揭示理财产品的真实风险等级,导致“卖者尽责”流程缺失。
处罚中提到的“代销业务管理不审慎”通常指向两个方面:
一是信托/私募代销违规。银行作为渠道方,可能对代销的信托产品或基金产品审查不严(如底层资产虚假、融资方信用瑕疵),导致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时银行面临合规审查。
二是“飞单”现象。结合“员工管理不到位”的处罚理由,这极有可能涉及银行员工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或非本行授权代销的第三方金融产品。
此次处罚的特殊之处在于极高比例的禁业处罚——7名员工被禁业5年至15年不等,这反映了浦发银行在员工行为监督上的重大缺失。
禁业名单中处罚最重的是前副行长穆矢,被禁业15年。
2018年前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被曝出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利用1493家壳公司违规发放贷款775亿元,以掩盖该分行巨额的不良资产。
2019年,银保监会曾明确指出,浦发银行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风险状况严重失察,未及时采取措施核查整改。穆矢作为当时担任浦发银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行长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穆矢已于2021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