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开及出席概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锐新科技,证券代码:300828)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凌沧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318,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5人,代表股份40,825,185股,占比32.9845%;网络投票股东61人,代表股份493,300股,占比0.3986%。中小投资者(含代理人)63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81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8%。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1,220,585 | 99.7631% | 86,900 | 0.2103% | 11,000 | 0.0266% |
| 中小投资者 | 717,500 | 87.9936% | 86,900 | 10.6573% | 11,000 | 1.3490% |
根据决议,公司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工商经办人员在会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锐新科技董事会表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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