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负责人卢宗健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分公司多项违规行为曝光
公告显示,经查,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存在以下主要违规问题:
一是个别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二是对客户回访管理不到位;三是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尽调不充分。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分公司对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互联网营销业务管理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不足。
违反多项监管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负责人卢宗健被追责
卢宗健作为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卢宗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告同时指出,如卢宗健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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