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资讯】2025年12月2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该分公司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互联网营销业务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多项违规问题。
三大违规问题曝光
深圳证监局指出,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客户经理直接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测评问卷,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心要求。风险测评作为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关键环节,需由投资者独立完成,此举可能导致测评结果失真,进而影响产品适配性判断。
二是客户回访管理不到位。回访机制是期货公司确认客户身份真实性、投资意愿及风险认知的重要手段,管理漏洞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更新不及时、风险提示未有效传达等潜在风险。
三是对互联网营销第三方合作机构尽调不充分。在金融业务线上化趋势下,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合规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保护,尽调缺失可能使公司卷入第三方违规营销风险。
监管依据与整改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客户资产保护与风险管理)、第五十六条(互联网业务合规要求),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资者评估文件签署要求)的规定。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 - 强化互联网营销活动全流程管控 - 严格落实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 健全合规风控制度与执行流程 -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堵塞管理漏洞
行业合规警示效应
此次处罚反映出监管层对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持续高压态势。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与传统经纪业务的深度融合,互联网营销合规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成为监管重点领域。业内人士指出,期货公司需进一步强化分支机构内控建设,尤其在第三方合作、客户服务等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避免因"重业务、轻合规"引发监管风险。
根据公告,中泰期货深圳分公司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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