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17日讯,近日,通辽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流动资金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通辽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罚款30万元;对李春光(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副行长)警告;对王丽秋(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副行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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