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与北京监管局分别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恒丰银行接连收到两张罚单。
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陈秋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刘世佳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被处以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李婷、齐钊、赵安东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
5月21日至22日,恒丰银行在济南召开2026年一季度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一季度经营成效——“全行营收、净利润增速位居股份制银行前列”,延续了2025年的强劲势头。2025年,该行实现营收271.59亿元、净利润59.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7%和10.25%;资产规模突破1.6万亿元,拨备覆盖率升至重组以来最高,不良贷款率降至重组以来最低。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以来,恒丰银行已收到多笔监管处罚信息。
1月6日,陕西监管局对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罚款41万元,对恒丰银行西安朱雀路支行罚款35万元,对恒丰银行西安锦业三路支行罚款30万元,合计罚款106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杨磊给予警告,事由涉及“数据质量管理薄弱、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增加借款人成本”;
同日,淄博监管局对恒丰银行淄博分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伟、孟琪惠被警告;
1月7日,恒丰银行连收2张罚单。东营监管局对恒丰银行东营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时任恒丰银行东营分行行长王刚被禁业15年;烟台监管局对恒丰银行莱阳支行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莱阳支行行长汪富洲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1月23日,福建监管局对恒丰银行福州分行因“违规办理授信业务”罚款10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王刚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1月28日,河南监管局对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罚款210万元。
4月9日,苏州监管分局对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罚款80万元,时任苏州相城支行行长高翼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5月25日,潍坊监管局对恒丰银行潍坊分行因“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处以罚款45万元。同时,对时任潍坊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张金辉(主持工作)警告。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恒丰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款逾8500万元。其中,恒丰银行总行因贷款、票据、理财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6150万元,系该行近5年来最大的一笔罚单。同时,4名相关负责人被处罚。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