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类案子,是这样的。
有人在网络上发布自己交易很了不起的帖子或视频,吸引客户并给客户推荐平台,让客户开户,然后,再与客户签账户托管合同(含英文合同),让客户将账户托管给他,最后,客户发现账户很快就亏损完毕了。客户去报案,但警方认为是理财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让去起诉或者自行协商。客户不知所措,于是找到了我们,我们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这种模式下,推荐平台的人实际上是外汇平台的代理商,靠拿点差、手续费、客损(如有)的返佣为盈利点。平时,代理商扮演的是一个交易不错的普通外汇投资者的角色,发布各种文字和视频,宣传自己有丰富的交易经验,跟客户谈交易、谈开户、理财,谈托管。原来,客户只是自己交易,代理商收益不稳定,要看客户交易多少。现在,客户账户托管到自己这里,自己掌控了客户账户的控制权,刚开始还假意正常小额交易,后面就想怎么交易就怎么交易,频繁交易、随意交易,客户资金短时间内亏完(拿客户损失返佣,如有)。客户亏损之后,就找理由,宏观、微观、国内、国际、客观、主观等各种因素导致结果,要求客户继续入金,继续委托,继续交易,把之前的损失弥补回来。很显然,后面的结果都是亏损,直到客户发现问题或者没有资金在入金。
这种模式下,代理商是各种拿钱:盈利了跟客户盈利分成;亏损了获得平台客户损失分成;还能获得点差交易手续费返佣。
而我们的客户对此可能是完全不知情的,或者是处于一种略知但又不明确知道的状态。他不知道给其推荐开户的这个人实际上拿平台的返佣和客损(如果有),他认为对方在给自己免费操盘,盈利了就按比例分成,亏损了算自己运气不好,应该自己承担,顶多会因为对方短期亏损完了生气,找对方按照承诺赔偿,协商不成才会去报警或者找律师。
这类案件涉及的模式不过是以前外汇交易类案件的升级版,由客户掌握账户控制权,变成了代理商掌握了账户的控制权,案件中平台方和代理商的行为依然是非法经营或者诈骗(可能性很大)。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基层派出所很难立案,我也帮忙协助了好多客户进行刑事立案,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好在这类案件属于民刑交叉类案件,投资者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获得赔偿。如果你也碰到同样问题,可与宋律师沟通。
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付费律师意见为准,沟通详见本文作者后拼音。
本文作者:xasong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