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6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相关银行签订了一项融资协议。
公告显示,越秀地产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银行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500,000,000港元定期贷款融资,最长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8个月。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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