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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曾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艳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艳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曾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董事会对曾艳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讨论并表决,选举高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现任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原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职工董事简历:
高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4年,本科学历。曾任渣打银行财资产品顾问、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中融惠诚房地产金融部深圳分部负责人、佳兆业集团城市更新控股融资部总经理、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监等,现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监、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高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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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因承诺放弃表决权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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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特别决议事项:议案 1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8日9:30-11:00、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4、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 名:吴董宇、黄莺
联系电话:0755-8378 6867
联系传真:0755-8378 6093
邮箱:investjy@jyzs.com.cn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9”,投票简称为“建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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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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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目前,正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拟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新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38457.811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香洲创港中心17栋16层1601室-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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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广东香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借款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2、借款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用途:偿还到期债务、日常经营等
4、借款额度:不超过3.48亿元人民币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6、借款年化利率:5%
(二)担保措施
在正方集团提供的借款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三)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的支持,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对正方集团提供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6.90亿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正方集团提供借款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措施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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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和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包括已发生的存量融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拟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反担保协议为准,不支付担保费。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合作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目前,正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拟将本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正方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新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38457.811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珠海市香洲区卫康路199号香洲创港中心17栋16层1601室-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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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广东香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包括已发生的存量融资担保)
3、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反担保措施
公司拟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抵质押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反担保协议为准。
(三)定价依据
在正方集团提供担保事项中,公司向其提供部分反担保,遵循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正方集团向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融资活动,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5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6.90亿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正方集团向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融资活动,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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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联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遇有紧急事由需即刻作出决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和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包括已发生的存量融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拟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反担保协议为准,不支付担保费。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合作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正方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子公司股权等)进行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向正方集团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石访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