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股份”)于近日正式发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此举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管理架构、具体内容及程序。根据制度,董事会是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度涵盖了定期报告(如年度、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强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同时,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以及未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鉴于公司计划在A股(科创板)和H股两地上市,制度特别指出,在两地披露的信息应保持一致,且当文本出现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聚辰股份在公司治理和合规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为未来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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