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夏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14人,代表415,540,82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4名,发出表决票共14张,收回14张,有效票14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8,26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5,899,666股的12.2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300名,代表股份 247,277,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5,899,666股的17.97%。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15,540,823股,其中同意票383,057,0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反对票32,315,6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弃权票168,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226,578,3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46%;32,315,6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47%;168,1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15,540,823股,其中同意票386,284,4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反对票29,051,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弃权票205,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229,805,81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71%;29,051,10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21%;205,27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15,540,823股,其中同意票383,047,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反对票32,287,7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弃权票205,3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226,569,0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46%;32,287,7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46%;205,377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415,540,823股,其中同意票409,372,2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反对票5,977,6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弃权票190,8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按2026年1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3,31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9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5.00万股已于2024年10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8.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号)。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7.50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7.50万元人民币(含税)。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起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10月17日)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7日解锁,解锁股数为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45.0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6年1月5日一2026年1月23日
2、出售股份数量:30.00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票合计30.00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7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66.0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53.2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30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一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68.45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45.96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4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2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29.80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91.92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22.98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本持股计划以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通过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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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持有人均符合第二批股票的解锁资格。第二批股票合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229.80万股,占本持股计划的30%,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29.8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5年8月29日一2026年1月23日
2、出售股份数量:229.80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7%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合计229.80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69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1.5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5.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38.30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8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2024年3月28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7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该批股票于2024年4月1日一2024年5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号)。
4、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42.29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41.49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解锁,解锁股数为207.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207.45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号)。
7、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82.98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20.7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5年8月29日一2026年1月23日
2、出售股份数量:207.45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5%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合计207.45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73,404,7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34%)的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58,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深改哲新在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852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281503%),其持股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近日收到深改哲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本次减持期限已届满,深改哲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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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的股份;
2、本次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24.18元/股-24.63元/股;
3、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90,632,22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4,732,555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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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90,632,22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4,732,555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深改哲新与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方
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禁止减持、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等规定。深改哲新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深改哲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改哲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驰光电”)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按2026年1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13,313.03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琦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6.33%,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11.29%,孙大雄持股6.67%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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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晶驰光电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302,500.00万日元。
2. 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 设备总价的30%,计JPY907,50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2.2 设备总价的60%,计JPY1,815,00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2.3 设备总价的10%,计JPY302,50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30天内以电汇T/T方式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驰光电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契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晶驰光电积极把握光学应用领域的创新机遇,加速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同时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独立运营能力等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本光驰(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00.39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驰光电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设备进口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