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57,证券简称:百甲科技)于2026年5月19日发布涉及仲裁结果公告,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与徐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有限公司(原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市产业基金”)的仲裁案件中,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需向申请人支付回购款项2700万元及相应收益、律师费,并由公司部分股东及关联方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此次仲裁源于2020年7月7日百甲科技与徐州市产业基金等签署的《徐州恒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和《差额补足与份额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根据协议,各方共同出资10,050万元设立恒泰基金,百甲科技持有49.75%合伙份额,徐州市产业基金持有26.87%合伙份额。《回购协议》中约定了申请人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份额的情形及利息计算方式,其中4年内回购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超过4年则按年息8%支付利息。
2024年9月,百甲科技主动回购了徐州市产业基金的全部出资份额并进行公证提存,认为债务已结清。但徐州市产业基金认为公司无权主动回购,且因恒泰基金存续期将于2025年7月7日届满,触发《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遂于2025年5月发函要求公司按年息8%计算回购价款。双方协商未果后,徐州市产业基金向徐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百甲科技支付回购价款(暂计至2025年6月25日为3660.34万元)、违约金、律师费等,并要求公司股东刘甲铭、武斌香、刘煜、刘怡然及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徐州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7月14日受理此案,并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裁决。主要裁决内容包括:
百甲科技表示,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仲裁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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