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专项用于股票回购的《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次贷款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等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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