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步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选举张志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葛天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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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原证券事务代表陆佳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陆佳栋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陆佳栋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勇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勇虎先生已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 82972858
传真:0575-82972856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沈勇虎先生,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审计员,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勇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增补葛天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勇虎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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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江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夏卫平先生及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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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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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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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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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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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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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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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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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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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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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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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议案3、4、5、6、7、9、10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10。议案4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伟、吴顺华、金茶仙、任安立、阮静波、丁兴成、周成余、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116万股;议案5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伟、吴顺华、金茶仙、任安立、周洪钟,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0,421万股;议案10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吴江伟、吴顺华、金茶仙、任安立,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5,041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敏律师、谢昕辰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