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府检联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通道,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8月12日,湟中区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立足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法定职责,明确府检联动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共同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五是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以此推动实现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相互促进,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府检联动工作新格局。
《实施方案》建立行刑衔接、公益协同保护、监督协作配合、数据融合共享、联席会议五项联动模式,为双方协调有序、配合有力、工作有效搭建了协作桥梁,奠定了制度基石,确保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有效落地落实。
湟中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的工作理念,以能动履职补齐基层治理短板,促进检察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湟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付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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