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贵港市安途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来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该处罚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内河航运作业合规信用记录,督促其尽快完成船舶配员整改,保障航行安全。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西贵港市安途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819L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5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来宾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全要素清晰可查,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广西贵港市安途船务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819L,违法事实为旗下船舶所配船员数量未达到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50-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来宾海事局,相关公示信息为内河航运领域的合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案例,也为其他航运企业落实船舶配员安全要求起到了警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西贵港市安途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2月16日,法定代表人布华珍,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东路36号院(御江名城)2幢2701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吴湘雯 | 50% | 250 | 2012-12-01 | 2012-02-16 |
| 2 | 唐艺 | 30% | 150 | 2012-12-01 | 2016-08-15 |
| 3 | 布华珍 | 20% | 100 | 2012-12-01 | 2021-10-26 |
点评分析
此次来宾海事局对广西贵港市安途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1.45万元罚款,事由为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该处罚是监管部门依规强化内河航运安全管控的常规举措,将督促公司补齐船员配置短板,规避航行安全隐患,也对区域内航运企业合规运营形成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