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象屿集团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59.9616万股,减持比例为2.1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6年4月22日,象屿集团申请新一轮减持,公司再次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象屿集团拟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7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本次减持尚未完成。
2、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亿力集团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3.9974万股,减持比例为2.9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6年6月12日,亿力集团申请新一轮减持,公司再次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亿力集团拟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7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本次减持尚未完成。
上述减持的详细情况已发布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6-04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会计相关规定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规则作出明确规范,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 2026-04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会计相关规定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现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反舞弊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反舞弊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社会责任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现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现行《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现行《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