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转债代码:113703转债简称:翔26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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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70元/股(含),回购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6年8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8月 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0元/股,最低价为14.98元/股,回购均价为15.35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88,736.88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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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325.73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