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轮车的通行管理,国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济南近年来持续加大电动三轮车整治力度。2025年9月,济南有关部门发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其中明确提醒: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三轮车。主动到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确保牌证齐全再出行。驾驶机动三轮车,必须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事实上,针对低速电动代步车的治理,国内多个城市都在探索路径,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在郑州,未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电动三轮车,可申请临时号牌实行备案管理,过渡期结束后非标车辆禁止上路。青岛将合规正三轮摩托车纳入交通管理,严查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合法上路的前提是车辆必须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具备完整的出厂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有符合这一条件的车型,才能依法登记、悬挂正式号牌、投保交强险,并由持有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操作。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老头乐”的广泛使用,本质上对应了市民短途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需求,尤其是接送孩子、老年出行等场景,公共交通往往难以完全覆盖。从各地治理实践来看,单一依靠路面执法难以彻底解决问题,源头销售监管、便民服务配套、交通供给优化多端发力,是目前更普遍的探索方向。
记者 李梦瑶 于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