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恒银期货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下称“恒银期货武汉营业部”)负责人张云帆因营业部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监管部门指出,营业部在财务独立性、业务合规性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张云帆作为负责人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管理责任。
三项违规行为曝光
根据湖北证监局12月9日发布的公告,恒银期货武汉营业部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营业部财务人员向第三方机构提供银行流水明细,第三方机构为营业部承担部分费用。监管部门认为,此举反映出营业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关系密切,在独立性上存在缺陷,合规风控流于形式,相关行为已严重危及营业部的稳健运行,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营业部聘用无期货交易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网络直播,开展期货行情分析活动。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二条及《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营业部部分员工在开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时存在承诺收益的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监管谈话要求明确
湖北证监局指出,张云帆作为恒银期货武汉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管理责任。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张云帆于2025年12月17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540号)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同时明确,当事人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凸显了监管部门对期货经营机构合规管理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对营业部层面业务开展的规范性、人员资质管理及财务独立性的监管力度。市场人士表示,期货公司需进一步强化分支机构合规风控体系建设,确保业务开展符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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