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和执行委员会主任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金永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商票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商票等信贷业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净额贰亿元整,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贷款、国际商业转贷款、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贷款、国际商业转贷款、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金额为折合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公司以信用方式担保以及定期存款(保证金)作抵(质)押,并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简 历
金永生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同时担任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2003年8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七一一研究所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任莱伯斯(上海)集中润滑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行业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普旭真空设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及运营总监;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南京鼎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1月入职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