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友婷)因步行途中意外遭遇交通事故,作为飞行员的伤者被迫停飞两月有余,由此产生的十多万元高额误工损失,该由谁承担?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涉及特殊职业误工费的赔偿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6.8万元的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2024年5月,珠海市民张某在骑行过程中,不慎撞伤正在步行的升某,导致后者手腕受伤。这起交通事故,因伤者的职业特殊性引发了复杂的赔偿纠纷。
升某是一名在职飞行员,手腕伤势直接影响其飞行资格。事故发生后,经航医评估,升某体检暂不合格,其因此收到了停飞通知。
2024年5月至7月,升某被迫停飞两个多月。张某虽赔偿了医疗费,但双方就误工费、营养费等后续赔偿产生巨大分歧。升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张某索赔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庭审中,升某主张,停飞导致其薪资收入减少十多万元,并出示了工资条与停飞通知佐证。张某则认为,升某在受伤后未及时报告并继续参加高强度训练,存在扩损可能,且飞行员收入浮动大,自己不应全额赔偿。此外,张某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承担高额赔偿。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执行风险,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展开工作。法官一方面向升某释明,索赔需考虑对方实际偿付能力,且其作为特殊职业人群,在受伤初期未充分注意伤情防护,自身也存在一定疏忽。另一方面,法官引导张某换位思考,明确误工费的法律依据及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向升某支付赔偿款6.8万元。目前,该笔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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