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同住一室的舍友竟成“家贼”,不仅多次盗窃财物,还倒打一耙称对方“自导自演”,导致被害人患上重度抑郁。记者近日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梁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 畅凯
2025年9月,梁某某在宿舍内多次盗窃舍友王某某的财物,共计12件。其中5件被其以2200元的低价出售,另有7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均为正品,价值共计29800元。在已售出的5件物品中,有2件价值4961元,其余3件因价格认定依据不充分未被受理。
更令人愤慨的是,梁某某在盗窃后还对王某某进行误导,声称物品被盗系王某某“自导自演”,给王某某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2025年10月,王某某经医院检查,确诊患有重度抑郁症及中度焦虑症。
经进一步查明,梁某某此前还对他人实施过盗窃行为。2025年7月,梁某某在周某某家中住宿时,将周某某以10万元购入的劳力士牌手表盗走。周某某发现手表丢失后报警,而梁某某则将该手表拍照发至二手奢侈品回收处询问价格,企图出售变现,后因故未能得逞。2025年10月,梁某某的父亲在帮其整理个人物品时发现了该块劳力士手表,随后主动将手表送交公安机关。经鉴定,该手表价值80666元。
案发后,梁某某家属积极代为赔偿,分别向王某某、周某某赔偿被盗财物损失6万元和12万元,并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今年1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定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15427元,数额巨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