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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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9日讯 (记者 王皓)9月9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9月14日至1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韶春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草案、法律援助条例草案、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废止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会议将审查呼和浩特市生物制造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辽市肉牛种源管理条例。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发挥文博场馆阵地作用、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还将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宏范、丁绣峰、孟宪东、吴艳刚,秘书长万超岐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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