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2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自查发现,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口径统计的采购和销售金额部分有误,现将有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
一、更正情况
1、“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 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4,404.4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30,247.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8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02,109.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0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6,543.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13%。
更正后: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9,554.5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0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30,247.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8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8,413.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6.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6,543.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0.02%。
2、“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 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之“C.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更正前: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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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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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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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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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更正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ST太重 公告编号:2026-02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5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山西太重焦化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出售给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转让价格为61,810.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同日,公司与太重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太重集团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人民币315,235,393元;股权交割日后六个月内,太重集团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9%,即人民币302,873,221元。太重集团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315,235,3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交割日后六个月内,太重集团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9%,即人民币302,873,221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太重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02,873,221元。至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察右公司”),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因业务需要,公司接受察右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延期履约保函一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77.1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被担保人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7.14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代开保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于 2025年12月22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该担保额度仅用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保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1.原保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为察右公司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1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1,077.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本次延期安排
因察右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将上述履约保函期限从2026年6月23日延期至2026年12月23日,在保函存续期间内,公司为上述履约保函继续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银龙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西工业园区太重(察右中旗)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成立日期:2024 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控股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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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1.受益人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被担保对象
太重(察哈尔右翼中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函金额
人民币 1,077.14万元。
4.保函期限
保函的有效期自受益人收到保函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3 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保函延期事项系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而提供的担保支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77.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1%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77.14 万元,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8,922.86万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