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34 公司简称:丰倍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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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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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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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49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79,191,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8,059,783.0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1,131,216.98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5年10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为37130188000241617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693,470.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437,746.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0200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450.2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3,200.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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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0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为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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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丰倍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5亿元,授权期限保持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除上述授权额度增加外,现金管理的其他内容与上次授权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所投产品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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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后,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赎回。
其他说明: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协定存款性质上与活期存款近似,相关财务人员对协定存款是否属于现金管理范畴存在理解偏差。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3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5年11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2025年11月4日与中信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2025年11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在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办理了协定存款。在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4月1日,考虑上述协定存款因素,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除协定存款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方式为购买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最高余额未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额度。
公司结合保荐机构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要求,并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已于2026年4月1日通过终止与银行签订的协定存款相关协议的方式,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授权额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该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已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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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10月底募投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完工投入生产经营,截至2026年6月30日,生产产品工业级混合油及油酸甲酯,上述统计本年实现的效益为工业级混合油及油酸甲酯2026年1-6月毛利额。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等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平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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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生物燃料销量包含直接销售的酯基生物柴油(FAME)和烃基生物柴油(HVO)数量。
2、生物柴油销量系实现销售的生物基材料中生物柴油含量与生物燃料数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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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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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6年1-6月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