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交所上市企业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泰德股份,证券代码:920378)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下1名意外身故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552.60万元减少至15547.60万元,实收资本同步变更为15547.60万元。为匹配监管新规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调整,公司拟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性修订,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覆盖注册资本表述、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关联交易规则、股东权利征集、董事会秘书履职规范等多个核心维度,核心修订要点对照如下:
| 原规定核心内容 | 修订后核心内容 |
|---|---|
| 第六条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5552.60万元,实收资本为15552.60万元 | 第六条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7.60万元,实收资本为15547.60万元 |
| 高级管理人员范畴定义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 高级管理人员范畴定义为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全章程同步调整对应高管称谓表述 |
| 第四十七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在北交所上市后新增影响公司独立持续经营的同业竞争 | 第四十七条调整为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防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不得从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 |
| 关联交易豁免审议披露条款共列示9类情形,单独设置5类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形 | 关联交易豁免审议披露条款整合优化为4类,单独设置5类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形,规则表述更贴合北交所最新监管指引要求 |
| 投票权征集规则表述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修订为股东权利征集规则: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征集需无偿进行,充分披露授权必需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 |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为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启动 | 明确累积投票制仅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启动 |
| 原章程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质、履职范围、空缺期安排等规则表述较为简略 | 新增多条专项条款,明确董事会秘书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划定禁止任职负面清单,明确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裁、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细化15项具体履职职责,明确空缺期由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需完成新任聘任,同时要求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专项工作部门,为其履职提供制度及资源保障 |
泰德股份表示,本次修订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监管规则开展,未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原公司章程其余未提及条款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公告的备查文件为《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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