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西铜业股份公告称,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制度明确了需追究责任的六类情形、从重或从轻处理的适用情形,以及责令改正检讨、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追责形式,涉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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